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发翠湖庭院(长岛三期)项目,于2014年5月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,沈阳市环境保护局铁西分局于2014年6月12日做出了批复(沈环保铁西审字[2014]0028号)。受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,沈阳尊龙凯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,于2019年6月20日起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,根据验收监测数据、现场调查信息、企业提供资料,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。
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发翠湖庭院(长岛三期)项目,项目总用地面积38301.92m2,总建筑面积为181929.2m2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868.06m2,地下建筑面积21061.14m2。项目设有水泵房,共九台泵,3×3高中低各3台,设有换热站,换热设备6台,3×2高中低各2台。设有2个箱变,分别位于9#楼西北方向,6#和11#楼之间。地下停车场百叶窗设置在主体楼侧墙。
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见附件:
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发翠湖庭院(长岛三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
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发翠湖庭院(长岛三期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