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郡原美村(五期2-10、11、12、13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2019-07-05
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郡原美村(五期2-10、11、12、13)项目,于2015年3月由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,沈阳市浑南新区分局于2015年4月8日做出了批复(沈环保浑南审字[2015]0020号)。受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,沈阳尊龙凯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,于2019年6月13日、14日起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,根据验收监测数据、现场调查信息、企业提供资料,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。
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郡原美村(五期2-10、11、12、13)项目拟新建109栋建筑(包括住宅、物业用房、商业用房、幼儿园、社区用房、地上设备用房及地下建筑),此次验收属于部分完工项目验收,验收其中【(五期-10)1栋2层商业;(五期-11)1栋5层商业;(五期-12)1栋2层商业;(五期-13)1栋2层商业】共4栋楼主体,配套设施依托前期建设配套设施,水泵房位于二期C高层 C4#地下室,变电所位于DX4#地下室,总建筑面积10976.41平米。本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,于2019年6月竣工。
建设单位: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。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专家意见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:2019年7月5日--2019年7月24日。公式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联系人:车宏伟,联系电话:15840287491。
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郡原美村(五期2-10、11、12、13)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、专家签字.pdf
w2019-184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郡原美村(五期2-10、11、12、13)项目验收(报告).pdf